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株洲市天元区泰华一村等城镇老旧小区
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及备案意见的函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湘建城函〔2020〕74号)要求,我厅组织对株洲市天元区泰华一村等81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实施方案相关审核意见已在专家审核会议上反馈。现将审核意见汇总(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经我厅审核通过后,项目实施单位应以此为依据编制小区改造方案,由市县政府按有关规定批准后抓紧实施。
二、项目实施单位在编制小区改造方案时,应参考审核意见中的专家建议。
三、小区改造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通过后,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应按照湘建城函〔2020〕74号文件要求,将方案上传至“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系统”。
附件:1.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审核意见汇总表
2.湖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备案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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